本报讯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中共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局近日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集中开展学习贯彻市纪委提出的“五个严禁”规定活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党员干部以实干赢得人心、以正气凝聚人心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狠刹各种不正之风。重申以下要求:
一、严禁公务人员酒后驾车。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凡是收送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必须按规定上交。
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准借拜年、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物)相互宴请、聚会;基层单位不准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及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上级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准让下级和所属单位安排宴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内执行公务坚持“同城不吃请”。
四、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用公车探亲访友、接送学生、参与婚丧喜庆事宜;不准用公车外出旅游、钓鱼等;节日期间公务用车(除值班车外)一律封存并明确专人负责,值班及接待车辆要逐级向市、县廉政办进行备案,切实做到统一封存时间、统一封存(停放)地点、统一保管钥匙。
五、严禁借节日之机请客送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六、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以各种名义或形式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七、严禁用公款外出旅游。未经组织批准,节日期间不得擅自出国(境)。
八、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
九、严禁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更不准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
十、严禁各种形式主义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不准借年终检查评比之机变相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借机敛财。
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市廉政办电话:63934980;市廉政办举报邮箱:lylzbgs@126.com;市纪委市监察局节日期间举报电话:63938859。
(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