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新版普通发票全面启用。与此同时,旧版普通发票全部停止使用。凡是2011年1月1日之后填开的旧版发票,一律作为不合法发票禁用。
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经营者,20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旧版发票缴销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起旧版发票一律停止使用,请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在2011年2月28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缴销。如果经营者在明年1月1日以后开具旧版普通发票或者拒绝开具发票,都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举报投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新旧版发票并行使用期。目前,我市国税部门三大类22个版次的新版发票已经全面启用,全市已对近4万户纳税人进行了新版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其中有7000余户纳税人核定使用通用机打发票。
据介绍,新版普通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和手写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所有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至国税部门,消费者可通过网络查询,很容易辨别真伪;取得定额发票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发票背面印制的真伪识别方法进行辨别;手工发票只是作为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纳税人因网络或硬件故障不能正常开票的应急之用,使用量受到严格限制。 (李迎博 巴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