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汽车和半挂车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不再拓号和照相,市民给新车上牌将更加方便快捷。
近日,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规定自明日起,汽车(不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和半挂车出厂时,生产厂家要随车配发实车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2份,实车配发机动车外部彩色相片2张,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不再拓号照相。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明日起,不需要上线检验的轿车及其他微型载客汽车办理上牌业务时,车管所工作人员只需检验车辆、录入相关信息、车主自选车牌号、制作行驶证、打印注册登记证书、制作车牌即可。
该工作人员提醒,2011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没有配发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和实车外部彩色相片的汽车和半挂车,明日后到市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仍然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拍摄和制作相片。 (武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