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日起,我市新版普通发票已经全面启用,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但在去年已经开具但没来得及报销的旧版发票怎么办?
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单位每个月都可报销一定数额的交通费和通讯费。可昨日,当他拿着去年开具的旧发票去财务科报销时,却被告知,所有的旧版发票从1月1日起就不再粘贴了,杨先生的这些发票无法再报销。
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发票开具的时间是2011年1月1日前的旧版发票,仍能报销使用。但是如果报销的费用属于今年1月1日以后的列支项目,旧版发票是不允许报销使用的。 (李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