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公安机关责无旁贷。”昨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郭丛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在今年“环境创优年”中将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提升机关效能
更好服务群众
市公安局将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理念,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做到亲民、便民、利民;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表彰、节庆等活动,采取核减、合并等措施切实减少各类会议,同时控制文件数量、篇幅,并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
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拓展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对于现行的公安行政审批项目,逐步将行政审批的实施程序、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等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查阅和申请;对可以通过网上审批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网上审批,并公布办事进度和审批结果;推行项目审批限时办结制,坚决克服和防止“不作为”和“缓作为”,坚决杜绝“乱作为”,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增强服务意识
营造良好环境
郭丛斌说,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将牢固树立“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保护经济发展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强化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营造“安商、便商、亲商”的环境。
全市公安机关将建立大侦查、大防控格局,努力营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坚持以“打黑除恶扫痞”专项行动为龙头,深化严打整治行动,特别是对涉黑涉恶犯罪,切实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不留后患”;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偷盗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强行参工参运、索要“保护费”、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不法行为,严惩“沙石霸”、“水泥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和经营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全面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强化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努力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强实有人口管理,扎实开展暂住流动人口清理整顿工作。大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治安灾害事故。集中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摸排治安混乱的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落实整治措施,依法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净化企业的周边环境。
严格执法,努力营造公正、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整体执法办案水平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强化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减少中间环节;公开办事制度,承诺办事时限,增强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依法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对全市重大工程、重要投资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办理审核手续,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简化管理手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落实责任
务求工作实效
郭丛斌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把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各部门、各警种成立一把手负责的专门工作机构,逐级分解和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将把行政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综合考评,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落实。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力,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经济发展案件的,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马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