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我去看在澳大利亚定居的姐姐。
下了飞机,姐姐和姐夫带着小外甥女早已等在那儿,一番寒暄后,便驱车回家。第二天,我们正忙着收拾行李,去一处风景区玩,门铃响了。姐夫去开门,进来两个穿制服的人,他们用英语说了一番话。随后,一人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似的东西递给姐夫。只见姐姐和姐夫脸色突变,显得异常吃惊。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两人走后,姐姐才告诉我,有人起诉他们,这是法庭的传票。我也惊呆了,怎么会被法庭传唤呢?
姐姐说,传唤的原因,是他们给孩子的老师送了红包。别说是我,就是在澳大利亚住了好几年的姐姐和姐夫,也觉得不可思议。
小外甥女今年刚刚上小学,姐姐和姐夫对孩子疼爱有加,又因为孩子身边的华人小朋友很少,在这样的异国校园,他们总是对孩子不放心。中秋节,他们以过节的名义,给孩子的老师送了一个红包。
姐姐向我解释,说是红包,其实只有600澳元。折合人民币近四千元,但按照澳大利亚的物价水平,要买东西的话,根本不算多。而且也只是想让老师多关注一些孩子,并没有提出什么额外要求。
法庭已正式受理这件案子。这件事打乱了我们出门游玩的计划。
10月4日,法庭审理正式开始,我坐在旁听席上。那位老师说,当打开姐姐给她的信封,看到里面有600澳元的红包时,非常惊讶,一番思想斗争后,她向校长办公室走去……她当庭表示:“这对中国夫妇居心叵测,为法律所不容。”
在法庭上,姐姐和姐夫一再解释,他们并没有什么企图,只是在过节时表达一下心意。通过表情,我看到原告和主审法官对姐姐和姐夫的态度渐渐好转,但当天的庭审没有结果。
10月6日,我离开澳大利亚的时候,姐姐和姐夫还在等待最后的庭审。回国后的几天,姐姐才打电话告诉我,原告没有深究,但在法庭上,他们向原告道了歉。
我不由感叹,在中国随处可见的红包,在异国他乡居然能惹来官司,这大概就是文化和国情的差异。姐姐送红包不能说没有私心,但也谈不上居心叵测。可在对方眼里,这是对其他孩子的不公,也是对法律的挑衅。 (选自《青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