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查处2810箱侵权杜康酒后,日前,我市又查获2150瓶假冒洋河酒。
市工商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接到群众举报:洛龙区太康路某烟酒商店经营有假冒洋河酒。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商店100多平方米的二层阁楼内堆满了用各种样式纸箱包装的洋河酒,其中中国洋河“蓝色贵宾经典”标价每瓶148元,江苏洋河“蓝之韵”标价每瓶398元,洋河“内供”酒标价每瓶18元。包装箱上生产厂家均标明是“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其中标志为中国洋河“蓝色贵宾经典”的酒瓶仿冒洋河“蓝色经典”的立体注册商标,瓶盖、瓶扣、瓶型、颜色均与洋河“蓝色经典”相同,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经检查,共有379箱3个品种共计2150瓶洋河酒涉嫌假冒,标值35万余元。据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执法人员介绍,洋河“蓝色经典”商标是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江苏洋河酒厂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酒业公司是销售公司,并没有生产资质。经厂家知识产权部负责人现场鉴定,该批酒冒用江苏洋河酒业公司名,侵犯了洋河“蓝色经典”注册商标专有权。经检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酒实施了扣压。
(连漪 赵梅香 于金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