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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本 和谐为重
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让福民与拆迁和谐“共鸣”
贯彻落实“调整提升融合顺应”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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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民生为本 和谐为重
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市政府
  编者按

  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拆迁改造,实现了“拆迁一片,稳定一片,和谐一片”。本报今日刊发该市的相关经验,敬请关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两难”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城中村拆迁改造作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有效载体,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目前,全市53个村全部启动拆迁改造,其中32个村全部完成拆迁,已累计拆迁建筑664万平方米、居民3.4万户,腾地835万平方米。按现代化社区标准规划的429栋、812万平方米的回迁楼全部开工建设,其中202栋已经入住,回迁村民1.9万户,另有l40栋已经主体封顶,被拆村民将按合同约定如期回迁入住,实现了“拆迁一片,稳定一片,和谐一片”。

  第一,坚持政府主导,取信于民。早在2001年,我市就尝试运用“市场主导运作”的模式拆迁改造城中村,经过7年的摸索,效果并不理想,证明依靠市场运作不能有效保障群众利益,因而得不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2008年开始,我们重新调整思路,实行政府主导的拆迁改造模式。一是政府主导拆迁安置。拆迁安置方案由村集体研究制订、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辖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张榜公布,拆迁安置工作由辖区政府组织,办事处、村两级具体实施,避免了市场行为的随意性和逐利性。二是政府主导规划设计。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在满足规划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群众的要求设计房型、户型以及配套设施,及早消除问题隐患,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三是政府主导回迁建设。优先建设回迁楼,坚持回迁楼不封顶商品楼不批建,确保村民按时回迁入住。在开发建设中,除按常规办法监督项目外,还由村民选派代表对项目用材、工程质量等实施全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行业标准建设,按村民意愿实施,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二,坚持民利至上,让利于民,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一是政策让利。在制定政策时,着眼于村民得实惠、企业得利益、城市得环境,明确了“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90%返还村集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二是补偿让利。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保选择产权调换的村民每户享受到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住房补偿和每人25平方米的商业补偿,选择货币安置的村民补偿金额按市场评估价上浮20%。三是搬迁让利。在拆迁、搬迁过程中,坚持依法拆迁、有情操作,积极帮搬、帮租,为村民解决就医、就学等实际困难,得到了广大被拆迁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坚持改制助推,致富于民。在推进拆旧建新的有形改造中,同步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实现了村民转市民、村委会转居委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的“四个转化”,使村民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使昔日破旧的城中村变成现代文明的新社区。同时,鼓励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对规划预留的商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自行进行开发建设,拓展发展空间,扩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水平,增加就业岗位和经济收入,真正让广大拆迁群众现实生活有保障、未来生活有希望。

  城中村拆迁改造是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重大挑战,是现代化城市建设中的一项艰巨任务。我们愿与全国兄弟城市一道共同探索,总结经验,完善政策,让拆迁改造与城市发展相互促进,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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