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韦建飞)17日至18日,以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院长洪亚雄为组长的环保部核查组一行来洛,对我市2010年暨“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现场核查。
省环保厅副厅长马新春等一同来洛,副市长李国刚等陪同检查。
“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任用考评体系,对不能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市)坚决实行区域限批等政策。
我市还持续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2006年以来,全市投运污水处理厂14座,全市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脱硫运行。环保基础设施大幅度投入,使我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区酸雨发生率由2006年的19%降为2007年的13.2%,2008年至2010年连续3年酸雨发生率为零。去年,我市辖区地表水全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市地表水出境断面伊洛河汇合口全年监测102次,COD、氨氮达标率均为100%;市区大气环境优良天数达到315天,达标率为86.3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维持在100%。
在洛期间,考核组分组实地察看了华润电力首阳山公司、豫港电力开发公司、瀍东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