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已于近日启动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并愿意申报专项资金的担保机构,请向市商务部门、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据了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安排下达,用于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专项资金。使用对象是指那些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
申请专项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市商务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本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月10日结束,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咨询申报。
市商务局规划财务科电话:63936861,市财政局金融贸易科电话:63210204。(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