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燕锋)从昨日召开的2011年度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11年开始,我市对全市76所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按星命名”,实行星级制,按五星设置,教学质量评估优秀等级的为三星,良好等级的为二星,及格等级为一星。
教学质量以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自评和市教育局评估专家组检查验收结果为依据。在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定基础等级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实行加星或减星制,最高等级为五星。其中,五星级学校是代表我市一流办学水平的窗口学校。
凡被评为一星级以下的学校,限期半年整改,经市教育局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复审,仍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要求其关、停、并、转,并撤消学校办学资格,停止招收学生。
据了解,2010年11月至12月,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我市的中职院校教学质量进行了抽查验收,验收结果显示:有2所学校被评为四星,11所学校被评为三星,23所学校被评为二星,34所学校被评为一星,另有6所学校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
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的6所学校为:洛阳市畜牧兽医中等专业学校,偃师育才职专,洛阳先科电子工程学校,洛阳市物资中等专业学校,洛阳龙华中等专业学校,洛阳市绿业信息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