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输液利益所致
被人们认为“见效快,疗效好”
的输液是一块圈内人抢夺的利益蛋糕,药商、药厂、医院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最终导致畸形膨胀
国家发改委关于中国人“一年人均输液8瓶”的统计数字一出,举国哗然。曾几何时,输液似乎已取代了打针、吃药,成了治疗的代名词。
眼下正是呼吸道感染的高发季节,记者在儿童医院看到,抱着孩子排队输液的家长组成了一条令人瞠目结舌的长龙,而这样的情景在本市各大医院都可以看见。有的医院输液室挤不下,允许家长举着输液瓶带孩子找地方,于是楼道里、候诊椅上、甚至自家车里都成了输液地点,看到这种情景,就不难理解“全民输液”的景象了,中国人对于输液的依赖程度已经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为什么会这样?
记者走访了患者、医院,并对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全民输液”的背后,已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被人们认为“见效快,疗效好”
的输液就是一块圈内人抢夺的利益蛋糕,药商、药厂、医院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最终导致生产畸形膨胀,竞争手段花样翻新。为了这条利益链,人们不断被强化对输液的迷信观念,有人甚至到了“你不输液我就跟你急”的地步,于是刺激了新一轮的生产和推销,这个恶性循环的怪圈使利益链上的相关环节均获益,但危害的却是这个民族,尤其是下一代的健康。
治个感冒花1812元
必须输液才能好?
看病贵一直是民生之苦,“看个感冒也得花个千儿八百的”抱怨声比比皆是。记者了解了一些病患的经历,发现看病的钱有很大一部分是花在输液上。其中比较极端的一个例子是一位患者治疗感冒花了1812元。这位患者自称因感冒发烧在本市一家三甲医院就诊,当时一位女大夫先得知他是公费后,为他做了一系列检查,随后建议开三天青霉素输液,又开了一点药。
但令患者大吃一惊的是交费结账高达1812元,其中仅输液就1300多元,而且输的是一种他从来没听说过的药——“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18支一共1374.48元。他问药房工作人员:“医生不是说开青霉素吗?”该工作人员称:“这叫类青霉素,是青霉素的一种。”并表示这种药比普通青霉素疗效好,当然价格也贵一些,“难道就因为我说是公费,就输这么贵的药治感冒,这不是大炮打蚊子吗?”
多位患者的就诊经历显示,最常见的病诸如感冒、气管炎、拉肚子等,医院的治疗方法就是输液,而且主要是输抗生素类药物,少则三天,多则六天,其花费从300多元到八九百元不等。
很多患者都心里起疑:“我的病是不是必须输液才能好?”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主任委员、解放军总医院内科教研室主任刘又宁的回答是令很多人震惊的“常识”——感冒可以不治自愈。他指出,治疗感冒最好的药就是“多喝水、多休息”,还要注意“保持室内通风和合适的湿度”。在很多国家,医生不会给感冒患者开药,尤其是抗生素。但一些医疗机构不但很少向患者普及“感冒可以不治自愈”这种科学理念,反而在利益的驱使下过度医疗。
能开输液不开口服
医生收入一半靠药
记者了解到,门诊输液主要为抗生素,业内据说流传着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住院病人“每人1瓶”,急诊病人“先来1瓶再说”。而随着新药越来越多,输液所用抗生素的级别和价格也水涨船高。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李玲一针见血地指出,大部分患者进医院,其实是不需要输液的,过度治疗的主要原因是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从药品的收入里获得,而医生收入的50%要从药品里获得,所以开大处方、输液,实际上是以药养医的体制造成的。
为什么医生对输抗生素如此“厚爱”?记者从一名医药代表的口中了解到,行业内有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抗生素是当前医药市场的“暴利之最”,通常利润率为20倍,而医生从抗生素中拿到的回扣点数也是最多的。
“抗生素的回扣一般都高于30%,个别低于30%的抗生素,如果加上学术交流、旅游、出国考察等因素则远远高于30%;有些医生拿回扣的数目惊人,一些重点科室的重点医生每月仅拿药品回扣就超过万元……当然,上述费用最终都得由患者‘埋单’。”
而且,同一种抗生素药物,输液往往比口服药贵出几十倍,这意味着更高的回扣数字。一位曾经因肠炎就诊的患者告诉记者,当时医生给他开的是左氟沙星输液针剂,一天的花费超过100元,3天下来需要近400元,而一盒口服左氟沙星药片,价格是12元,可以吃3天。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例如常用的抗感染药物甲硝唑,如果是口服的,一个疗程七天的花费只有大约3元钱,但是改用打点滴,一天就要花费大约20元钱。
推抗生素的医药代表
都是业内“牛人”
正是这样一条“利益链”的存在,抗生素撑起医院与某些医生、销售人员的腰包,使医院、医生和供货商都患了对抗生素的“依赖症”。
这名医药代表在业内混了五六年,自诩深知其中门道,她告诉记者,由于各医院抗生素的用量非常大,竞争也最激烈,所以,销售代表没有超强本事是做不开的,在医药销售这一行,能做抗生素的人都是“牛人”,是顶级的销售代表。如果能把一种抗生素推进一家医院,就意味着这个医药代表不愁饭吃了。
另一种顶级销售代表就是做大输液的。何谓大输液?就是给凡是来到医院的病人都能补液的药品。这些液体针剂单支的价格很低,但这些药品用量非常大,可以薄利多销。
“只有一种药品是销售代表、中间商最愿意做的,那就是中国医院大量使用的抗生素。在这种药品上,厂家和中间商的利润百分比是不会变的。变的是医生回扣这一块。最少也要给到零售价格的30%,你这个抗生素才有可能经过医生的笔出现在处方纸上。一般一种抗生素只要能进一家三甲医院,一个月最少也能卖个3000盒,那么这个销售代表一个月也能赚3000元。”相比于抗生素,其他药品的利润远远不及,“现在20元以下的非抗生素类口服药基本已经没有医药代表在做了,因为根本赚不到糊口的钱。”
据业内人士披露,抗生素大多售价较高,但成本十分低廉,单价数十元甚至上百元的药品成本往往只有几元钱。近几年,国际抗生素原料市场价格也不断下降,欧洲最近抽样调查的100种发酵抗生素与合成抗生素中,95种的价格均比1995年下降2/3到4/5。而在我国,抗生素药品价格却一直居高不下,
“我国抗生素药品价高主要是其药品回扣、返利等非成本因素带来的。”正是老百姓看病花的“冤枉钱”支撑起了抗生素巨大的利润空间。
小胶囊做成大输液
6000药企无序竞争
低廉成本和巨大利润,这种难以抵挡的诱惑使几乎所有药企一拥而上,纷纷投产抗生素。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6000多家药企中绝大部分都生产抗生素,而国内企业生产经营的抗生素大多是重复生产的“仿制药”,如“阿莫西林”,国内的生产企业就几百家,“先锋”的生产企业也有200多家。这直接导致药品流通渠道混乱和竞争无序。这种竞争无疑加剧了愈演愈烈的回扣风,甚至还出现了更恶劣的情况,某些用于大输液的抗生素造成大量的不良病例,例如“欣弗”事件,输液导致了死亡率很高的假膜性肠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孙忠实介绍说,现在的情况是药厂与医院之间互相影响,互成因果。医院来一个病人,医生就给他输抗生素,药厂有销路,管他安全不安全,就上马生产。
“本来生产一个片剂或一个小胶囊就够了,现在非要把它做成注射剂,做成注射剂还不够,还要把它做成静脉输液,在这方面,‘欣弗’是最典型的,口服的克林霉素有,肌肉注射的克林霉素有,供静脉注射的克林霉素也有,还有直接静脉注射的大输液。结果出现事故的就是这种大输液,它的生产条件、使用条件、使用对象,其要求都比前几种要高很多。如果不是过多追求经济利益,就不会去把克林霉素做成这种直接静脉输液的大输液。分的品种越多,附加值就越大。”
虽然专家一直在呼吁,尽量不要生产抗菌药的输液型制剂,但还是有很多企业在利润诱惑下继续生产。据了解,我国现有大输液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100亿瓶,而市场需求约为40亿瓶,供是需的2.5倍,竞争已呈白热化。
就这样,从医院到医生,到医药代表、药商和药厂,一个吊瓶的利益被层层瓜分,吊瓶于是越来越多,最后医院里随处可见触目惊心的“吊瓶森林”,人们也被不断强化着一个伪科学概念——只有输抗生素才能治好病。它导致的后果是,目前中国已经成为滥用抗生素最严重的国家。
(据《北京晚报》)
官员买不起房“蜗居”
广东省一副厅级干部称买不起房,现住的是75平方米的房子,儿子17岁了,仍跟奶奶睡上下铺
“我有正教授职称已经超过10年,做副厅也5年了,但我现在的工资依然买不起房。”昨日,省人大会议汕尾代表团的讨论会上,省人大代表袁古洁抓住最后一个发言机会向在场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谏言。
“幸福是一个抽象概念,这样一个抽象的概念怎样成为一个具体的目标,要建立综合性的幸福指标体系。按照温家宝总理的话说是,既要眼光新,又要脚踏实地。”袁古洁说,广东的成绩很好,总量大,但人均并不高。“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怎样分享,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是住房。”
袁古洁激动地向大家讲述了自己的个案:“我自己住的是75平方米的房子。我的儿子高二,17岁了,跟我的妈妈是睡上下铺的。我也想买房,但华南师范大学旁边刚刚开盘的一个房子地价是2.5万一平方米。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读书读了10年,教授职称也拿了10年,但我买不起一个商品房。”袁古洁曾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古洁说,根据统计,去年1月到10月,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的2700多亿元,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才19.5亿元,还不到1%。“作为幸福广东的一个发展目标,要让人民群众住得起房,这是最基本的需求。”
汪洋凝神听取了袁古洁的发言。他最后向诸位代表拜早年,祝大家生活幸福,“没房住的有房住,没钱花的有钱花”。 (据《广州日报》)
谁是主犯扑朔迷离
在“天价过路费”案中,时军锋说自己花90万行贿捞大哥未果,收费站副站长李占峰说自己没收过每月5000元钱,此案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继赵作海之后,河南又出了位名人——时建锋。
这位小学文化的河南农民,去年12月,因为被指控用假车牌让自己的两辆货车偷逃过路费368万多元,被河南平顶山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判决一出,一片哗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一个戏剧性的开始。接下来是峰回路转的情节:今年1月,时建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突然翻供称替弟弟顶罪;14日,平顶山市中院决定再审此案;15日,其弟时军锋投案自首;16日,河南省高院强势介入,负责此案的平顶山中院主管副院长任建军等4人被问责。19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承认,此案中存在“司法不公现象”。
至此,这出年末大戏的主角悉数登场。时建锋说自己再翻供也翻不出河南;时军锋说自己花90万行贿捞大哥未果,希望他被判缓刑;收费站副站长李占峰说自己没收过每月5000元钱……新华社曾直指此案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让很多人开始关注此案的焦点,是368万的天价罚单和时建锋说的只赚了20万的剧烈反差。公众由此质疑,难道正常运输交费,会巨额亏损?虽然此后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一再解释,罚单如此之高是因为超载和次数的累加,并且强调电脑计算,不会出错。然而有网友按照中原高速的计费标准,算出在不超载的情况下,时建锋的两辆车总计过路费也高达50万元,就是说他还是要亏损30万。
超载还是不超载,这似乎已经不是个问题,因为答案是一样的。
时氏兄弟只是目前货运市场中的缩影。哥哥是个为人老实的光棍,弟弟是个走南闯北的能人。时建锋20年只攒下了2万元;时军锋为了货车生意每年要交120万的保护费。两兄弟折腾了这么多年,哥哥入狱被判了无期,弟弟挣的钱全部用来打点关系,两人的结局居然都是一无所有,还面临牢狱之灾和天价罚单。
两人目前的困局虽然大部分还是因为走偏门咎由自取,但是这其中也多少折射出目前国内高昂的过路费下,货运业的生存困境。而时建锋在诸多证据存在疑点的情况下居然就被法院一槌子判了个无期,司法的草率和混乱其实比天价的过路费更让人不安。
河南当地业内人士称,引发“天价过路费”的郑尧高速总投资额为83亿元,投资建设者为中原高速,其资产构成中有5条高速公路和两座黄河大桥。据称,很多高速都是多家出资,“这些公司投资肯定是要回报的,高速公路自然就成了摇钱树。”
实际上,媒体调查显示,在河南,过路费要占货车交通成本的40%,高速超载因此已是行业潜规则,多数货车会改装,一般超载5倍,部分货车甚至在造车时就有超载预算。有意思的是,在河南走收费高速,无论货车超载到什么程度都能上去,只是需要在出口处交纳大笔过路费。此举被质疑是放任超载、借机敛财。
国内各种收费道路的收费之多之乱已是有目共睹。世界各国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的70%。而在车辆通行费所占人均GDP的比例中,中国以超过2%的水平高居首位。
国家审计署在2008年公布的报告曾指出,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至10倍以上。在国内,高速收费期限超100年的并不少见,高的长达756年。
对于此案,人民日报评论称,公路收费应让老百姓“可承受”。而日前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副司长耿书海指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应大幅降低。
天价高速,路在何方?对于像时建锋这样的货车主来说,曾经,路在脚下,只是,要靠假军牌来混过惊人的买路钱;而今,他们已几近无路可走,“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但是不是所有的错都该由他们来承担?
(据《钱江晚报》)
李刚之子案将开庭
鉴于民事部分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受害人亲属请求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前提下,对李启铭从轻处罚
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肇事者
备受关注的“李启铭撞死河北大学学生陈晓凤”案将于1月26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今天(23日),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和望都县委宣传部均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
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许,李启铭(又名李一帆)酒后驾驶黑色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位于保定市北市区)生活区,将女生陈晓凤、张晶晶撞伤,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由于目击学生称李启铭撞人后称“我爸是李刚(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此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案发后,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2010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李刚与遇难者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达成了“赔偿协议”:李刚家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
2011年1月11日,陈林和父亲陈广乾进京与代理律师胡益华见面,商量是否参与诉讼。此前,望都县人民法院曾询问陈家是否要参加庭审。
当时,他们达成初步统一意见:第一,陈家参与刑事诉讼,并且不同意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而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第二,鉴于民事部分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陈家请求法院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前提下,对李启铭进行从轻处罚。
1月13日下午,陈广乾、陈林父子与胡益华律师一起赶往望都县人民法院,准备将上述参与诉讼的意见提交给法院。
然而望都县人民法院回复说,陈家已经与李刚签署了“刑事谅解书”。
陈林说,这是他第一次听说有“刑事谅解书”,可能是父亲和望都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签署的。
胡益华律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由于签署了“刑事谅解书”,他和陈家商讨后决定,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时,他们的身份仅是旁听者。
陈林对记者说,望都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曾对他和胡益华律师说,被李启铭撞伤的河北大学学生张晶晶将“不旁听,不作证,不追究李启铭的责任”。
陈林及律师得到的起诉书显示:张晶晶左下肢膝关节囊撕裂,膝内侧副韧带撕破断裂,鉴定为轻伤。
起诉书称,“李启铭驾车超限速……行驶至生活区内的易百超市门前时,从后面将同向结伴并行的陈晓凤(穿轮滑鞋)、张晶晶撞倒,李启铭继续驾车行至馨雅楼方向,后驾车途经事发地点时未停车,行至生活区南门,被警卫员拦住,带至警卫室。”
“李启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超限速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3日下午,陈家及律师胡益华向望都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参与诉讼的意见。“虽然我们放弃了参与诉讼,但我们还是要将自己的意见提出来。”陈林说。(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