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 吴晶晶)记者25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重点在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四个领域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据介绍,该《意见》要求加大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四个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具体包括: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道路两边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高铁在城市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并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逐步建立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实施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明确限制室内装修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