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洛阳市建纵横劳务有限公司、洛阳市森工技术服务中心宏明经营部等635户企业未接受2008年度企业检验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上述635户企业在登记机关多次公告责令限期接受年检的情况下,仍未接受2008年度企业检验,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拟对上述635户企业作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本局委托辖区工商所到上述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直接送达听证告知书时,在登记地址处查无上述登记企业,现予以公告告知。上述企业如要求听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拟吊销企业名单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lyaic.cn)及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楼大厅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解放北路13号
联系人:李中强 谢建会
联系电话:63196121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