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门店各被罚50万元
新华社上海1月29日电 (记者 叶锋)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29日向记者介绍,当日上午已按处罚上限,向上海地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三家家乐福超市门店各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
这三家门店分别是家乐福超市联洋店、南翔店和张江店。经检查,这三家门店在销售商品时存在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上海市价格部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上述严厉处罚,同时责令家乐福立即改正,退还多收价款。相关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9日已送达各门店。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上海市价格部门对同类违法行为开出的历年最高罚单。不过,最终处罚金额的确定还需经过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给予被罚企业一个陈述申辩的机会。
上海市价格部门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要注意保存购物票据,并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云南:昆明两店被罚100万元
据新华社昆明1月29日电 (记者赵大春)云南省物价局29日发布通报称,对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店和世纪城店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云南省物价局决定对两门店分别罚款50万元。
云南省物价局称,在近期组织的市场价格检查中,发现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的部分门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经进一步查实,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店在销售老树普洱茶时,宣传海报标价为60元/盒,但实际结算价为120元/盒。世纪城店在销售特色鱿鱼丝时,销售价格为138元/千克,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13.80元/千克……
云南省物价局称,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两门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云南省物价局分别对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店和世纪城店作出了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湖南:长沙三店被罚150万元
据新华社长沙1月30日电 (记者 丁文杰)30日,湖南省物价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宣布,因家乐福在湖南长沙的三家超市在检查中存在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问题,当地物价部门决定对这三家超市各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家乐福超市芙蓉店2公斤装奥妙全自动洗衣液标价签标示为原价39.8元,现价20元,但实际结算价格26.5元,且未有过39.8元的销售记录或凭证。500克装玻力芝麻糖和马大姐花生牛轧糖两种商品标价签上均标示有原价和现价(即促销价),但此前均无标示原价销售的记录或凭证。
家乐福超市贺龙体育馆店开展优惠活动时,福临门牌5L装茶籽橄榄调和油标价签标注为原价每桶99.80元,促销价为每桶68.2元。而该商品促销优惠活动开始日前7天内成交最低销售价格为每桶55.50元。韶山南路店汇源果肉饮料促销活动开始前7日内,该商品实际发生的最低销售价格为9.9元,而标价签上标注原价为13.9元。
湖南省物价局经审定并报国家发改委同意,决定对三家超市各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