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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2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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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体检暗查乙肝 全国首张罚单开出
近日,广州市卫生局对违规检查乙肝的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做出通报批评并暂停开展体检服务的处罚决定 
 
  网络助推诞生全国首张“乙肝罚单”
  2010年12月11日,一位以“电力一局”为网名的网友在乙肝论坛“肝胆相照”上发帖,曝光广东电力一局医院为多家公司暗中检查乙肝项目,医院以电邮打包将检查结果告知用人单位。该网帖中附有医院体检科一批数十页发给各个企业的员工体检报告,不少还是入职体检报告。体检结果肝功能异常者用红色字体标明。由于此事证据确凿,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有网友直呼“从没见过这么明目张胆的,非常生气”。
  “网络声讨”很快在一名叫雷闯的青年组织下,转变为“现实维权”。2011年1月4日,雷闯在看到了这个帖子后,马上召集部分网友聚集广州,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局递交相关证据材料,举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开展乙肝检测,侵犯众多乙肝病毒携带者隐私。
  2011年1月10日,雷闯从广州市卫生局得到初步结果,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情况“基本属实”。1月14日,广州市卫生局作出对该院通报批评的初步处理。
  记者见到,在广州市卫生局作出的《关于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开展乙肝检测项目情况的通报》中,确认了电力一局医院的违规事实,“2010年7至12月期间,(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对广州超智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广州丸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广州长霖塑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1086名职工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将结果提供给职工所在公司。”
  广州市卫生局对电力一局医院开出的罚单是:暂停医院体检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医院对相关科室进行限期整改,责令该院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1月25日,雷闯等网友前往广州市卫生局领取处理结果,并将一面“给力”的锦旗送到传染病肝病专家、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唐小平手中。
雷闯说:“对于这个结果我们还比较满意。其实来之前我们准备了‘给力’和‘不给力’两面锦旗。如果卫生部门对于证据确凿的暗查乙肝事实仍然坐视不管,我们会送给他们‘不给力’。”
  在向卫生部门维权的过程中,雷闯在“肝胆相照”上连续发表了28篇名为“广州查乙肝”的网帖,全程向网友“直播”此次维权行动的进展,引起了网友广泛的关注。雷闯等人还到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博客、微博上留言举报,得到了廖新波的重视,网上承诺调查此事。
    网友反映:全国不少医院仍在暗查乙肝
  在雷闯实名举报的同时,“肝胆相照”论坛的网友纷纷发帖反映各地医院违规查乙肝的情况。
  网友“小文”、“fermi”等反映,广东各地还有很多医院仍在暗查乙肝。24日,雷闯等网友从广州市卫生局取到处理结果后,马上携带相关证据赶到广东省卫生厅继续实名举报这些医院。
  “从我搜集的证据看,广东省内医院查乙肝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我继续集中举报是为引起进一步的重视。希望相关部门认真思考:为什么国家、广东省出台了这么多规定,却仍有这么多医院顶风查乙肝?”他说。
  1月26日,网友志愿者们聚集在中山大学科技园的公民与社会研究中心,一起写信给1300家全国三级及主要医院,通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被暂停体检服务的处理结果。
  参与维权的志愿者阿卡介绍:“有网友提议要我们写信寄到全国各大医院,让他们知道在入职时查乙肝是违法的,希望他们引以为戒。”
  自2003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相关规定和通知,逐步消除乙肝歧视。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对违规进行乙肝检测的医院,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
  然而,“中国网事”记者采访这些反乙肝歧视的网友获知,在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仍然广泛存在着,并有越来越隐蔽的趋势。
  29日,在中山大学科技园的公民与社会研究中心,记者见到了参与此次维权的“肝胆相照”论坛网友 “GREAT WALL”。作为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从入学到就业,他深深为身边的乙肝歧视所困扰:以前在学校,包括他在内的所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被“隔离”在同一幢宿舍大楼。工作后,公司要求乙肝患者不能参加任何聚餐。在同事聚会中,平常还算友好的同事,在吃完饭后当着面把他用过的碗筷用开水烫了一遍又一遍。
  广东省中医院肝病专科主任池晓玲教授介绍,目前医学上认定的乙肝病毒传播途径有经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体液传播。日常的接触并不会传播。
    反乙肝歧视仍有不少现实困境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说:“雷闯乙肝维权事件引起全国的高度重视,有人认为是作秀,有人认为是执着,我个人认为雷闯的行为是可嘉的,因为他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患者的权益。”
  廖新波分析,之所以现在还有用人单位和医院暗查乙肝,是因为“第一,许多人还不清楚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够造成什么危害,因此谈肝炎色变;第二,企业招工更愿意招健康人,以免给企业造成医疗费用的负担。这样造成单位和企业置法律于不顾。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些都不能成为企业不用人的一种借口。作为行政部门应该坚决制止。”
  廖新波表示对证据确凿的违规行为的处理细则仍要明确。他说:“虽然事情得到了处理,但是对于雷闯们来说,这个事情的处罚是轻了,还是重了,还是合情合理的?我也很难说。虽然规定不能做乙肝检查,但是怎么去处理却没有详细的规定。什么叫情节严重,我也不清楚。按我个人的理解,情节严重就是对个人就业造成困难,给个人造成了心理上的伤害。”
  相关专家认为,此次处理结果将引起用人单位和医院的思考,向国内还在入职体检中暗查乙肝的医院敲响警钟。(据新华社)
  
结婚请柬如同炸弹 不堪重负囊中羞涩
很多大学生增添了不少烦恼:收到的结婚请柬越来越多,自己囊中却越来越羞涩
  “研究生同学都在忙找对象,大学同学都在忙结婚,高中同学都在忙生娃,初中同学都在忙换尿布,小学同学都在忙孩子就学问题,真的是情何以堪……”这是近期不少社交网站上被广为转发的一条消息。
  以前的同学纷纷结婚,自己结婚却遥遥无期;礼金只出不进,价码节节攀升……这让很多大学生除了担忧学业、就业和终身大事外,又增添了不少烦恼:收到的结婚请柬越来越多,自己囊中却越来越羞涩。
  对大学生来说,接到结婚请柬如同“红色炸弹”、“红色罚单”,而这一情况对于研究生,似乎更为严重。
  硕士研究生小罗在刚读硕士一年级的时候就遇到了件麻烦事,同门师姐要结婚,邀请了导师和几个师弟师妹去参加婚礼。这是她第一次参加婚礼,虽然隐约知道要“表示一下”,但心里摸不准要“表示”多少。
  小罗询问一个同去的师兄随多少礼比较合适,师兄想了想,说自己准备送800元,建议她送500元或600元。
  这个数字比小罗的预期要高很多。她家在农村,基本上靠奖学金和导师发的补贴过活,这笔钱几乎相当于一个月的伙食费。师兄说,上海的行情就是这样,公司里不相熟的普通同事结婚也要送200~300元,关系稍好一些的都是600元。
  小罗在网上搜到了一个名为《婚礼红包怎么送》的帖子,里面提到,礼金的价位分三档,普通同事、朋友送200~300元比较适中,关系好一点的就再加一些,好朋友、死党不少于600元。由于礼金的数字要讨好彩头,最好成双,但要跳过4这个数字,所以200、600、800等数字最受欢迎。网上还有很多和她一样的学生在询问该怎么送红包,得到的答复也多是600~1000元。于是,她咬咬牙,从积蓄中拿出了600元。
  现在,研究生已经读了两年,小罗也已经不像当初那样,不了解人情世故了。身边相继又有四五个高中或大学同学领了证、办了酒席。有的在上海,她会带着礼金赴宴;而在老家或外地的,她则让同学“代缴”,或者直接用网银转账到新郎新娘指定的银行卡号。
  小罗有时候会想,“送了那么多人情出去,都是只出不进,也不知道能不能收回来。”顶着巨大的科研压力,小罗根本没时间、没心情谈恋爱,结婚更是遥遥无期。
  小罗的师兄王元哲已近30岁,参加的婚礼少说也有十几次,送出上万元。随着物价飞涨,礼金的数字也节节攀升,从最初的两三百元到现在的至少五六百元。要好的兄弟结婚时,他还会特意请假去外地参加,包上1000元的大红包。“因为都送这个数,我也不好意思少送,怕被人笑话。反正将来他们也会还的。”他这样安慰自己。
  在新人的婚宴上,还曾出现过“拆弹红条”——礼金白条,注明“本人近日手头拮据,来日可凭此条参加本人婚宴”。但王元哲觉得,这种做法未免太掉价了,会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相比之下,他还是宁愿打肿脸充胖子。
  下个月,王元哲又要去杭州参加一个同学的婚礼,不过让他庆幸的是,“老板”刚发了这个季度的工资,能够负担得起礼金和来回高铁的费用。而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赶紧毕业,找个好工作,找个老婆,“一口气把钱全收回来”。 (据《中国青年报》)
  
酒驾肇事逃逸以后 自动投案认定自首
法律明确,不论是不是酒后驾车,只要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就应当认定为自首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社会公众对这一规定,以及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后自首应当如何从宽处罚的问题存在一些疑问。为此,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
    酒驾肇事逃逸后符合条件认定为自首是刑法规定
    问:酒驾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为什么能够认定为自首?
    答:自首,是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制度,对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个罪符合自首条件的情形普遍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依据这个规定,不论是不是酒后驾车,只要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就应当认定为自首,这一点法律上已经有明确规定,而不是《意见》作出的新规定。《意见》只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明确和完善,而不能突破刑法的规定。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法律鼓励酒驾肇事后自首 如果逃逸将处更重刑罚
问:将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的情形认定为自首,会不会在客观上鼓励肇事人逃逸?特别是酒后驾车肇事的,肇事后对其最有利的选择是什么?
    答: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难看出,刑法规定的精神并非鼓励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励逃逸者积极投案。确切地说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励肇事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从而获得认定为自首并在较大程度上从宽处罚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给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机会”。
    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费了这次“机会”,法律就鼓励逃逸的肇事人自首,虽然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罚,但仍可通过自首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机会”。如果肇事人再次错失良机,仍没有自动投案,那么,在被查获归案后就没有“自首”这一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那等待肇事人的将是更严厉的惩罚。
所以即便肇事人系酒后驾车,在肇事后最有利的选择仍是及时自首,而并非先逃逸、待酒精浓度下降到无法测出之后再自首,因为酒后驾车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逃逸是法定加重处罚情节,酌定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一般小于法定情节,肇事人为了逃避“酒后驾车”的酌定从重情节而造成“逃逸”的法定加重情节,可谓“得不偿失”。况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据其他证据认定其为酒后驾车,这样一来,量刑时既要考虑逃逸情节,又要考虑酒后驾车情节,对肇事人自然会判处更重的刑罚。
    酒驾肇事逃逸后自首是否从宽和从宽幅度会从严掌握
    问:对交通肇事,特别是酒驾肇事逃逸后又自首的,如何处罚?
    答: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从宽处罚幅度,《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掌握,对于肇事人同时具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从重情节的,在决定是否从宽处罚时更要从严掌握。
    酒精检测不是认定酒后驾车唯一证据
    问:如果肇事人确实是酒后驾车,其肇事后逃逸,等到酒精浓度下降到无法测出之时再自首,这样岂不是规避了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答:酒精检测报告并不是认定酒后驾车的唯一证据。司法实践中,对于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一段时间后再投案自首,导致血液中无法检测出酒精的情形,如果有其他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肇事人系酒后驾车,例如,有多名证人证明肇事人曾在肇事前饮酒,或者发生交通肇事后现场目击证人或被害人证明肇事人身上有浓烈酒味,这些证人证言经庭审举证、质证后予以确认,那么,也能够认定肇事人系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一般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问:酒后驾车这一情节对量刑究竟有多大的影响?
    答:酒后驾车一般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要依法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系酒后驾车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在此情形下,酒后驾车就成了决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定罪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法定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据新华社)
  
“国考”遭遇低级失误 甘肃武威面试泄题
1月23日武威公务员面试考场手机能打通,考试试题泄露。武威市纪委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在准考证后面写着3道考题与考场里的试题一样
  近日,网上一则题为《武威公务员面试大面积泄题》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热切关注。尽管甘肃省武威市人社部门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但网友的质疑并没有停止。候考室手机传播试题,让公务员考试这一严肃的人才选拔工作面临社会信任危机。
  事件真相究竟如何,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泄题”帖子引发关注
  1月26日,网络上出现一则帖子——《武威公务员面试大面积泄题》。帖子说,1月23日武威公务员面试考场手机能打通,考试试题泄露。帖子称,武威市纪委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在准考证后面写着3道考题与考场里的试题一样。
  帖子还说,武威市人社局第二天电话召集了第15候考室考生,控制人身自由与通讯自由,连上厕所都有人看着,下午又重新进行面试。
  帖子质疑,为何泄题范围没查清,就迅速决定只对第15候考室40名考生重新面试?
  这则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许多网友跟帖,对事件进行抨击。质疑较多的是,考场手机信号缘何未屏蔽,手机缘何未上交,这么低级的错误是怎样发生的?
  这则帖子出现的当天,武威市人社局也在武威市人事信息网上发布了有关这一事件的通报和对责任人的处理,但网友的质疑没有停止。
    事件真相还原
  这次武威公务员面试中,发生手机传播试题事件的候考室是第15候考室。
  “22日下午进行了培训,23日一早到考点报到,再次培训并抽签。根据抽签结果,我担任第15候考室工作小组组长。”15候考室工作小组组长说。这是他首次参加监考工作,没想就出了问题。
  “一进入候考室,我就将自己的手机交给了考场监督员,但我没有按规定收缴考生手机。”这位组长后悔说,“我们给考生每人一个信封,原本应该让考生把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关闭,装进信封,写上姓名,交给我们,但我害怕把东西搞混了,只是让他们把手机关闭,装进信封,和面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一角。”
  15候考室有40名考生,候考室装有手机信号屏蔽设施。考试持续了一整天,考生午饭也在候考室吃。这位组长告诉记者,候考室监考人员是一男一女搭配的,无论男女上厕所,都有一人跟着。
  这位组长说:“没有将手机等电子设备统一收集管理,我应该受到处分。考生什么时间打的电话,我没有注意到。”
  发现考生准考证背面写有考试内容的是考场监督员、武威市纪委教育室副主任丁辕玺。他说:“我负责检查、核对考生身份,下午考试时发现30号考生笔试准考证背面写的内容中,有一部分内容与下午考试的三道题中的一道题相似。”
  为防止先考的考生泄露试题,这次面试准备了两套题,上午一套、下午一套,题目不同。丁辕玺发现问题后,立即向考官进行了汇报,这一考场考官小组当即决定暂停面试。
  30号考生接受记者采访说,这道题是同一候考室38号考生写在他的准考证背面的,并告诉他这是面试的题目,但他没有注意到这名考生打电话。
  在30号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背面,记者看到写满了字,其中有一行字迹明显不同,写的是:“你工作时,如果领导不支持你,怎么办?”这位考生不愿记者公开其姓名。
  武威市人社局副局长冯小强说,经调查,这道题是先前面试过的15候考室21号考生用电话告诉38号考生的,38号考生趁老师不注意,用手机接听后,又写在了30号考生的笔试准考证上。
    重新考试 考生态度不一
  发生考生用手机传播考试试题的违纪行为后,武威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3日第15候考室考生面试成绩全部作废,在许多外地考生尚未离开之前,紧急召集第15候考室考生于1月24日重新进行面试。
  15候考室考生毕晋妍告诉“中国网事”记者,对于重新考试,考生情绪波动是难免的,第二次考得好的人情绪好一些,考得不好的就有些不满。她本人因为第一次面试时比较紧张,成绩不好,第二次考得好一些,重新考试让她很意外,也受益了。
  毕晋妍还介绍,她听说的那几个作弊考生也参加了重新考试,一位作弊考生还表现得很愧疚,说对不起大家。冯小强介绍,当时事件还未完全调查清楚,因此暂让违纪学生参加考试,这也是工作组的慎重决定。
  15候考室另一考生陈海涛则告诉记者,因为笔试成绩较差,面试他没有抱多大的期望,而是将这次面试作为锻炼自己的一次机会,因此他对这次重新考试持无所谓的态度。
  据冯小强介绍,这次公务员考试竞争还是很激烈的,共有5284人报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为4928人,计划录用的是175人。录用的公务员将补充到市直机关、乡镇、公检法等机构和部分参公事业单位。
    处罚与反思
  对于这次考生手机传播试题的违纪行为,武威市2010年考录工作组决定,取消21号、38号、30号考生的面试成绩,并责成3名考生作出书面检查。
  15候考室两名监考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将考生所带电子、通讯工具统一收集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犯有失职、贻误工作的错误,也分别受到了各自单位的行政记过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对于手机屏蔽设施缘何没有起到屏蔽的作用,15候考室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候考室确实安装了屏蔽设施,但屏蔽的范围、作用如何,他本人不了解。
  冯小强及人社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使用的屏蔽设施是比较老的型号,可能对个别通讯频率无法屏蔽。
  对于这次事件,冯小强反思认为,这次违纪事件的发生,一方面考生违反考试规则不应该,但另一方面也是与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有关,如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事件可能不会发生。今后,考务工作还需做得更严谨细致,考前的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
  另外,冯小强还反思说,这次事件中,他们快速进行了处理,并进行了通报,公开了相关信息,但由于他们网站影响力小,公开的范围还不够,致使部分群众和网民没有全方位地了解发生和处置的情况,这一点也需要认真总结,并吸取经验教训。
  近年来,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尽管有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但仍然经常能看到作弊的身影。一些人士认为,只要激烈的竞争存在,考试中“猫和老鼠的游戏”总难以避免,但如果类似低级错误不断,难免会影响考试的公信力,网友质疑也就在所难免。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还需组织者严肃考纪,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事。一旦发现作弊,要及时公开处理,消除公众疑问。(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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