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赵亚虹)随着应急监测能力逐步提高,应急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去年,市环保局直接指挥调度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共7起,在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这7起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有效处置,去年我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据介绍,这7起突发事件中,由自然灾害引发的污染事件1起,其他均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6起交通事故,分别导致氢氧化钠、硫酸、邻甲苯胺、粗苯、甲醇等物体泄漏。事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启动预案,对事发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周围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对被污染的土壤转移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去年7月23日,由于突降暴雨,造成洛阳石化分公司含油污水溢出,使附近部分鱼塘、沟渠等受到污染。事情发生后,洛阳石化分公司应急队伍立即采取污水堵截等措施,进行紧急处理。随后,相关部门将鱼塘死鱼送往当地屠宰场焚烧处理,沟渠及附近田地里的油泥、杂草由当地政府清理后集中晒干并焚烧处理。
目前,我市易发生环境应急事件的企业主要分布在石油、化工、重金属、矿山等行业。市环保局统计数据显示,此类企业有295家。其中,涉及石油化工、重金属企业共163家,主要分布在偃师、吉利、洛龙、涧西、孟津、宜阳等地,这些企业的原料库、生产反应设备为易发生突发事件的敏感点。涉及矿山尾矿库企业132家,主要分布在栾川、嵩县、汝阳、洛宁等地,此类企业尾矿多为露天堆放,加上个别企业疏于管理,在天气恶劣情况下,易发生尾矿库泄漏等事件。
去年,我市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环保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的要求,迅速启动环境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环境带来的损害。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我市已建立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全市应急联动网络,应急管理机制初步建立。此外,我市还购置完善了各种监测设施等,应急监测能力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