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宣传税法知识,本报与洛阳市西工区地方税务局联合推出《地方税收基本知识问答》栏目。该栏目以税收行政法规为依据,回答读者最关心的税种税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地方税收基本知识,为读者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敬请关注。
一、什么是税收?
答: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方式。
二、什么是税法?
答: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三、税收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答:税收具有筹集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三大职能作用。
四、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有哪些?属于地税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答: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0个。具体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关税、船舶吨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属于地税征收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五、哪些单位应办理税务登记证?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