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在为事故车辆定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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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10年1月,我市交警部门推出《洛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办法》,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并对事故车辆实行“一站式”服务。然而该中心运作一年多来,由于大多数车主对该办法不熟悉,到此处理事故的寥寥无几。
走快速理赔程序的车主不足一成
昨日,市交警支队事故科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相关负责人郭跃红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市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8000余起。中心自2010年1月受理快速理赔事故以来,仅办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业务800起,进入快速理赔程序的不足交通事故发生总数的一成。
在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记者看到,60多平方米的保险公司客服接待处,摆放着多家保险公司的招牌。据了解,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是个公益性的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是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和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都可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进行“一站式”处理。
车主担心吃亏是主因
如果交警、保险公司都不出现场,保险公司根据什么赔付?如果车主撤离现场,现场就会被破坏,事故责任无法划分,保险公司会不会降低赔偿标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车主知道交警部门有快速理赔程序这项制度,但真正了解的少之又少。因担心吃亏,大多数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敢走快速理赔程序。
交警部门:快速理赔很便捷
“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只要具备双方车辆都办理了交强险、双方对交通事故无异议、没有人员伤亡这三个条件,都可到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处理事故。”郭跃红说,该中心处理事故主要突出一个“快”字。
一是定损快,车辆到了该中心后,车主只需填写一份“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书”,工作人员就可对车辆进行定损。二是赔付快,按照惯例,车辆发生事故后,从报警到赔付一般要20个工作日,而走快速理赔程序最多只要5个工作日,车主就可收到保险公司的赔付金。另外,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时还对车主实行“三不”政策:不扣车、不罚款、不记分。
对于部分车主担心车辆在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后没有相关事故证据、保险公司减少赔付率一事,郭跃红说,车主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保险公司定损时,是在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的。此外,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定损不满意,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委托物价部门重新定损。
记者 武逸民 实习生 王勇
通讯员 石海涛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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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理赔程序这样走
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快速理赔程序咋走?对此,郭跃红介绍,记住以下四点,快速理赔无忧。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在事故现场确认交通事故事实以及双方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凭证等有关信息,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24个小时内)快速理赔中心,并如实填写《洛阳市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书》。
三、快速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在查验相关资料后,对事故车辆定损,并填写《洛阳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中心案件处理单》。
四、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案件,保险公司5个工作日内对车主进行赔付。
(武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