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2月28日电(记者 秦亚洲)从2008年起,河南省平顶山市把百姓“幸福指数”纳入官员政绩考核,5名干部因为考核不达标而暂缓提拔,所辖一县两区领导班子考核降级。
2008年,平顶山市决定把百姓“幸福指数”纳入到对干部政绩考核中,并委托统计局等部门着手设定指标、权重,并负责年度统计。
平顶山市对县(市)区领导班子的业绩目标评价等次和标准是:1.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年度排序;2.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市比重提高幅度排序;3.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提升幅度排序。
与上年对比,三项内容均位次前移的,领导班子考核为优秀等次;两项内容位次前移的,考核为良好等次;一项内容位次前移的,考核为一般等次;三项内容均未前移的,考核为较差等次。
“幸福指数”整个体系共分为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存状况和节能减排(生活环境)及可持续发展共5大类16个小项。16项具体指标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科教文卫体事业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权重最大,占比8%;“人均使用住房面积”、“公众安全感”等占权重最小,均为5%。
根据上述办法,从2008年至今,平顶山市所辖的10个县(市)区中,有一县两区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中,因为百姓“幸福指数”排序位次没有前移而被降级。
平顶山市市委组织部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8年至今,5名拟提拔为副县级的乡镇党政正职,因为百姓“幸福指数”问题暂缓提拔。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李俊伟说:“百姓‘幸福指数’纳入官员政绩考核,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是我国基层管理方式科学转型的新探索。”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财经委“福祉指数”课题组成员孟庆国说,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做法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幸福指数”本身具有地域和阶段性特征,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幸福指数”体系中的项目设计,客观性指标比较多,如果能适当引入一些主观性指标,比如社会层面的评价,整个体系将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