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3月3日专电 (记者
王云河)记者从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3月2日,河南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声明:河南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没有与任何单位联合举办纪念“3·15”大型广场活动,没有开展任何形式的评比、诚信宣言等活动,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授牌、授匾活动,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企业或个人赞助等费用。
据了解,河南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近来不断接到一些企业的咨询电话,反映个别单位或个人假借其名义向企业发函,以举办纪念“3·15”大型广场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评比活动,授予企业“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河南3·15消费维权诚信单位”、“无投诉企业”和“中原百姓最满意企业”等称号为名,非法收取高额费用,欺诈企业。
河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果发现有人从事这种欺诈活动,或者过去遭受过蒙骗,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如果发现有个别工作人员暗中向其所熟悉的企业打招呼,请留取证据,及时向河南省工商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