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3月5日电 (记者 陈尚营) 新华社2月底报道了山东部分医院收取3元输液椅费备受质疑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5日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管理,山东省物价局已会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叫停输液椅费等费用。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驻济省(部)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修订本)的通知〉》规定执行,不得另外加收观察、消毒、垃圾处理、取暖(空调)、座椅等其他任何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立即对各医疗机构门诊输液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