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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整治“零负团费” 禁止强迫购物
国家旅游局要求整治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钱春弦)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按照法定授权,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整治“零负团费”等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5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随着我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消费等问题突出。为加强监督管理,国家旅游局要求对各地区、各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使“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欺诈和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国家旅游局要求,针对“零负团费”形成的原因、关键环节,要加强与工商等部门协作联动,集中力量检查治理以低价旅游广告招徕游客问题,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发布不实旅游广告行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摈弃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抵制旅游商店、旅游景区严重质价不符和高价格、高“回扣”经营行为。

  国家旅游局要求加强合同监管,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会同工商、物价、质检、商务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从快查处有关欺诈、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行为,重点是打击强迫购物、价格虚高和假冒伪劣等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行为。

  国家旅游局还要求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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