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8日说,在2010年世界500强公司中,包括香港、台湾在内的中国公司达到了54家,比1995年增加了近11倍。
他在第十五届中日民商事法研讨会上说,在世界500强公司中,中国公司数量还不到美国的一半,也仅仅是日本的3/4。在123家中央企业中,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还不到30%。尽管中国的经济规模从1992年的2693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97983亿元,增长了近15倍。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中国公司数量虽然很多,但公司大而不强、治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存在。
杜鹰强调,为了使公司真正成为严格规范、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市场主体,打牢保障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微观基础,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必须继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有效激励和科学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
他说,公司治理的优劣,不仅关系到公司本身的经营绩效、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而且对一国乃至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近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固然与经济结构失衡、宏观经济政策不当有关,但同时也暴露出市场监管缺失、企业内控失效、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也是一场公司治理制度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