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戚帅华)2月,受春节期间市场消费需求旺盛的刺激,我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再度走高。昨日,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月我市CPI同比上涨5.2%,环比上涨1.4%。
数据显示,与一年前相比,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呈“六升二降”的趋势。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6.8%,居住类价格上涨4.8%,衣着类价格上涨4.3%,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9%,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下降0.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5%。
“春节效应是拉动2月我市CPI大幅上涨的主要推手。”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调查人员王宁分析说,春节因素拉动食品、服装、烟酒、保健品等商品价格上涨,共同推动2月我市CPI出现较大涨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