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春意萌发,万物复苏,又是一年植树造林的大好时节。201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30周年,也是联合国大会确立的“国际森林年”,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要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总领植树造林工作,抓住春暖花开的良机,时不我待,立即行动,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继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落实森林资源“双增”目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建设生态洛阳、宜居洛阳、森林城市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近年,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山区生态林、农田防护林、生态廊道网络、环城防护林与城郊森林、村镇绿化、林业产业等六大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在增加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十一五”全市累计完成造林167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53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郊森林面积达7万余亩,廊道绿化率达95%以上,2980个村庄实现了高标准绿化,初步形成了重点生态工程为骨架,绿色廊道和农田防护林带为网络,城乡绿化一体化为依托的绿化新格局。栾川、嵩县、汝阳、洛宁、新安、宜阳6个县成功创建省级林业生态县。我市林业建设呈现出了令人振奋、鼓舞的良好局面。
2011年,我市要完成山区生态体系、生态廊道网络、城郊森林、村镇绿化、林业产业等42.8万亩造林任务和3.5万亩环市区苗木花卉产业带建设任务。在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还要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栾川县、宜阳县、伊川县、孟津县、偃师市的5个规划总面积8600亩的县城周边绿化工程,要多树种结合,注重色彩搭配,干出精品,努力实现“身边增绿”,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绿色;二是抓好嵩县、洛宁县2个总面积3000亩的山区生态林工程,要采取多树种混交,大苗栽植,确保成活率在95%以上;三是抓好汝阳县、新安县、伊滨区3个千亩核桃基地,要实施规范管理,建成精品示范园区;四是抓好郑西高铁宜阳段、偃师段的防护林带建设工程;五是抓好孟津县、偃师市、洛龙区的3个千亩苗木花卉林果产业带工程,突出规模,形成亮点;六是偃师、伊川两县(市)创建省级林业生态县。
义务植树具有全民性、义务性、法定性和公益性,是造福全市人民和关系子孙后代福祉的基础工程。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把2011年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落到实处,把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落实到位。要通过大搞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不断推动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突破。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对改善生态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继续抓好造林绿化工作,共同建设生态秀美洛阳。要落实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动员,亲身参与,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加快林业增长方式转变,将森林经营放到与造林绿化同等重要地位,坚持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森林经营,全面提升林业发展水平。要完善义务植树登记、统计、检查、考核制度,加强义务植树属地管理,认真落实公民履行每年植树3株~5株的义务,拓宽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要探索完善造林绿化的新机制,把“政府推动、宣传发动、政策调动、利益驱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参与造林绿化的局面。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防范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发生,杜绝采挖大树、古树,防止出现造林质量事故,保证林地监管到位。
植树造林,泽被后世,义务植树为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再鼓干劲、再掀高潮。让我们相约旖旎春光,写意翠绿诗情,积极投身到义务植树热潮中,同心携手植树护绿,青山绿水生态共享,为实现福民强市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