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
一、学习标杆
大庆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沈阳市公安局、许昌市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
二、承诺事项
1.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2.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5.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许可证,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即办。
6.暂住证,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为即办。
7.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单位或个人安全备案,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8.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9.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核,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0.互联网上建立车辆管理网站:在互联网上建立洛阳车管所网站(www.lycgs.com),开辟网上科目一考试模拟系统,提供业务指南、答疑服务和各种业务表格的免费下载服务等便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
11.交通事故处理相关内容公开:交通事故处理实行“四公开”,即公开事故处理程序,公开所运用的法律法规,公开事故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法定办案时间、要求,公开办案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办公地点。
12.户籍管理实行“一次办结,两次必结”:在办理户口、身份证时,凡手续材料齐全的,一次办结;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列出补充材料清单,向群众解释清楚;待手续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理完毕。
13.户籍管理开辟“办证绿色通道”:积极服务外出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证。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间,及时提供办证服务,确保对返乡人员换发二代证及时受理。同时,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地点相对集中的地方,积极组织力量开展上门服务。
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学习标杆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承诺事项
1.市直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核定,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经市编委会研究,提请市委常委会通过,报省编制部门批准,批复文件收到后2日内办结。
2.市直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文件签发后2日内办结。
3.市直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撤并、更名和市直科级事业单位的撤并、更名、领导职数核定、经费形式变更及隶属关系调整,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文件签发后2日内办结。
4.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顺向流动使用编制,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后2日内办结。
5.县(市)区科级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在权限范围内,经市编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后2日内办结。
6.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除需要实地核查外,材料齐全当日办结。
7.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和年检,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日办结。
洛阳市信访局
一、学习标杆
沈阳市委群众工作部、临沂市委群众工作部。
二、承诺事项
1.信访案件办理时效承诺
(1)群众来信办理法定期限为60日,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0日内办结。
(2)群众来访办理法定期限为60日,承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办结。
(3)群众网上诉求办理期限为60日,承诺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
(4)群众申请复查复核办理法定期限为30日,承诺自收到复查复核请求之日起20日内提出复查复核意见。
(5)上级立案交办案件办理法定期限60日,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0日内办结。
2.服务企业承诺
(1)收到企业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0日内分别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法定期限为15日)。
(2)自收到上级转送、交办涉及企业信访事项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法定期限为15日)。
(3)涉及企业的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40日内办结(法定期限为60日);情况复杂的,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日(法定期限为30日)。
(4)网上信访件按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办理。
(5)对涉及企业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未按规定反馈办理结果,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未执行信访处理意见或推诿、敷衍、拖延的,信访部门将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6)以上承诺时间是最长时效,我们在工作中力争把办理时限压缩到最短。
洛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宗教局)
一、学习标杆
武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安市宗教事务局。
二、承诺事项
1.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坚决纠正和防止发生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做好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管理及城市民族工作。
2.公开“民族成份认定(变更)”行政服务项目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申报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申请办理行政服务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讲清政策标准,一次性发放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注意事项。
3.严格清真食品执法程序,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清真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清真食品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优化清真食品市场环境。
4.公开“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申请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
5.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协助做好宗教团体换届准备工作。通过“百日大会战”,全面提升白马寺景区品位;协助白马寺加快泰国风格佛殿扩建工程进展。
6.实行首问责任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将办理程序、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积极主动办理,直至办结;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将服务对象引导给有关科室或具体办事人员。对未按要求办结承诺事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公开向群众致歉。
7.勤勉为民。在办理公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态度热情,耐心周到,积极主动服务基层和群众。
8.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民族宗教发展稳定大局,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排查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洛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一、学习标杆
长沙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景德镇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连云港市侨务办公室。
二、承诺事项
1.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出访申报条件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外侨办审批。
2.侨眷证办理:工作日内随时受理,3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上报省外侨办审批。
3.侨生身份认证:在省外侨办规定时间内随时受理,初审后上报省外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