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从市集体协商攻坚年动员大会上获悉:我市将用一年的时间推动全市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全市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和基层联合会、基层工会联合会普遍与企业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约覆盖率不低于95%。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将是:50%职工工资低于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领取最低工资人数超过总人数30%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在低水平徘徊的企业;实行计件工资、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外商投资、港澳台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
该负责人称,根据当前我市企业状况和工作实际,国有(国有控股)、集体企业、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将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行直管的央属企业将尽量细化、量化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使之具备工资协议的实质要求。对中小型非公企业集中的园区、楼宇、集贸市场和商贸、餐饮、物流、物业管理、出租车等第三产业,将指导乡镇(街道)、行业工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进行覆盖。对外资和港澳台企业将选择条件具备、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作为突破口,推进其平等协商机制建设、职代会制度建设,逐步签订集体合同、细化工资条款或签订专项工资集体协议。同时,将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市长助理、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出席动员会。 (连漪 孙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