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16时,市盐业管理局接110联动中心举报,西工区光华路小马超市加价销售食盐,该局盐政科立即协同市物价部门前去查处。
经调查情况属实后,市盐业管理局按照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暂扣该超市的食盐零售许可证,停止供盐。目前,物价部门正在按相关程序进一步取证,以确定处罚标准。
昨日,我市各级物价检查部门,到市区各商场、超市以及各县(市、区)的供应市场,掌握食用盐供应情况,防止食盐乱涨价,制止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检查发现,多数商家没有出现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虽然一些商家的食用盐断货,但商家表示,这只是暂时的,他们会尽快联系盐业部门补货,预计最早可于当天下午补上。
市物价检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食盐属政府定价管理,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从快处理。此次出现的食用盐被抢购现象,不排除有人故意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一经查实,市物价检查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如果您发现有商户囤积居奇、趁机涨价,可以拨打电话63173254向洛阳市盐业局盐政法制科投诉或者拨打12358向市物价部门投诉。(李迎博 刘辉 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