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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国将突出抓好6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包括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酒类。
在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方面,我国将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严格核准新建和改扩建乳制品工业项目,抓紧完成在建、已建乳制品工业项目(企业)的审核清理;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
在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方面,我国将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开展与食用油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完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
在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方面,我国将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加快制定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规。
在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方面,我国将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制定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地方性法规和监管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转包、租赁、出让定点资质行为;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
在加强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方面,我国将及时公布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检测方法;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志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志标注;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在加强酒类综合治理方面,我国将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