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记者罗沙)国家海洋局1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
据国家海洋局介绍,无居民海岛指的是没有户籍居民居住的海岛,首批176个无居民海岛中,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2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海岛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李海清表示,海岛是壮大海洋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平台,是捍卫国家权益、保障国防安全的战略前沿。为了使我国无居民海岛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有关部门对开发无居民海岛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单位和个人提出用岛申请后,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的海岛编制详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经专家充分论证并经政府部门批准后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只要有完善的开发方案,严格按照名录规定的用途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开发这些岛屿。外资企业和个人申请开发无居民海岛的,需经过国务院审批。”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说,“取得开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最高可以获得海岛50年的开发使用权。”
吕彩霞表示,无居民海岛的开发采取有偿使用制度,而企业和个人缴纳使用金的多少将参照其开发活动对生态的影响来确定,从而保障海岛生态环境在开发利用中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