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我市新出台的《困难职工医疗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困难职工及农民工看病住院在享受了职工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医疗费还可按照50%至70%的比例享受医疗帮扶。
1 医疗帮扶3年救助1844人次
63岁的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退休职工郑云龙患有尿毒症,仅透析一项每月就要花费近3000元,即使医保报销2400元,剩余的600元对于家庭困难的他来说也无力负担。
郑云龙是首批受益于医疗帮扶的困难职工之一。医保报销后,他每个月的自付费用通过医疗帮扶再报销70%,负担轻多了。
“2008年至今,有1844人次享受到市总工会的医疗帮扶,帮扶金额达118万元。”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说。
2 医疗帮扶对象:困难职工及农民工
《困难职工医疗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凡是经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验符合救助条件并纳入市总工会帮扶信息档案管理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均可申请医疗帮扶。
我市城市区域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医保范围的在职会员职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认定为医疗帮扶对象: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
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年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50%以内,未享受政府“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救助的;
疾病、工伤致残,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的;
职工本人患大病、重病,当年自付医药费占家庭年收入50%以上,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的;
因遭受各类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给家庭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并影响基本生活的;
进城务工人员中,患大病、重病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自付医药费数额较大的等。
3 医疗帮扶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1万元
根据《困难职工医疗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医疗帮扶病种范围包括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外科急腹症及周围血管疾病、颈腰椎疾病及各种疼痛症等。
在除去医保、新农合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后,帮扶对象剩余的部分医疗费用,将按照50%至70%的比例进行救助。原则上,每人每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人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4 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医疗帮扶
申请医疗帮扶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个人救助申请,医保证、新农合证或特殊疾病门诊鉴定卡复印件,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特门)结算发票复印件,新农合住院(特门)补偿结算单复印件,相关困难证明、低保证、下岗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
省工人龙门疗养院是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医疗帮扶唯一定点医院,该院位于龙门大道813号,可乘坐53路、60路、81路公交车在龙门镇北站下车前往。咨询医疗帮扶相关事宜,您可拨打电话65961587、65990096。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朱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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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户”是指城市中一部分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要求的人均收入稍高的群体,但由于他们享受不到低保对象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有时比低保户还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