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7版:国内国际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延长对利比亚 军事行动90天
爱沙尼亚儿童 这样逛动物园
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富春山居图》在台北合璧首展
防控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
朝鲜公开 朝韩秘密接触内容
应有两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
日本数名官员辞职
全国实行 儿童失踪快查机制
阿披实参加竞选活动
9岁男孩“热恋”越野摩托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1 年 6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实现全覆盖
  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研究部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试点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实现全覆盖。(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二)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三)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四)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制订试点实施方案,确保试点顺利进行。要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做好相关制度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经办服务管理能力,切实把好事办好。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