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正值装修旺季,记者昨日获悉,从今年3月1日至今,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共接到30多起装修投诉,纠纷主要涉及家装合同不规范和“游击队”假冒正规装修公司等。
“随着市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房屋装修前签订家装合同已成常态。不过,很多家装合同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市装饰办主任朱贤章说,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消费者因此吃亏的案例不少。
市民闫女士在装修时因为合同不规范遇到了麻烦。不久前,她与王城大道附近一家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由对方负责家中的门窗安装。因为是第一次装修,闫女士对具体流程不太清楚。当时她与该公司签订的只是一份手写合同,并没有印章。没想到装修完一个多月,安装的塑钢窗就出现了质量问题,闫女士找其交涉,对方却以合同上没有盖章为由拒绝负责。
目前,装修合同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合同条款粗略,工程开工后装修公司服务严重滞后;二是在签订合同时装修公司隐瞒部分工程项目,或缩小工程量,待施工时再提出增项,增加的项目价格普遍较高;三是装修公司不按合同施工,擅自改变施工标准等。
业内人士建议,凡是进行房屋装修和改建等工程,一定要签订一份规范的合同,合同中的条款越细越好,以免发生纠纷时责任不清。首先,签订合同前,要对装饰公司是否具备营业执照与建筑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等基本情况进行查询。其次,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客厅、餐厅、厨房、卧室、卫生间等具体施工内容,包括水电、抹灰、铺砖、门窗、吊顶、卫浴等各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以及选用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等级、色彩等。最后,签订合同时须明确开工和竣工日期,在明确工程总价的基础上,还须明确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税金、垃圾运输费等各项费用。 记者 戈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