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环境创优年”活动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方案》的安排,全市政务环境创优活动7月1日起转入第三阶段,即集中整改阶段。现将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突出整改重点
集中整改的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四查”要求所查摆的问题来进行。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
(一)围绕思想是否解放集中整改。要彻底摈弃那些影响改革、影响创新、影响建设、影响发展的保守思想和陈旧观念,大力弘扬洛阳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奋进意识。
(二)围绕发展是否科学集中整改。要切实整改影响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当前重点解决好在项目建设、经济转型、机制转换、城市提升、民生改善、环境创优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六加一攻坚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影响我市发展的规划、水系、文物、土地、拆迁和资金短缺等难题,加大攻坚力度,坚决打赢“六加一攻坚战”。
(三)围绕为民是否到位集中整改。要着力解决关乎企业、关乎基层、关乎民生的突出问题,时刻不忘民生、不违民意、不积民怨,多办得民意、暖民心的实事、好事,真正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福民强市目标落到实处。
(四)围绕效能是否提升集中整改。要彻底根治机关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软“四大顽症”,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即办理时限必须压缩,承诺事项必须兑现,工作流程必须优化,首问负责必须到位,责任追究必须从严,实现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益、以治散正风气、以治软立规矩目标。(下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