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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联手“菜园子” 丰富百姓“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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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既让市民买到廉价菜,又保障菜农利益,“农+超”合作模式实现菜农、超市、消费者三方共赢——
超市联手“菜园子” 丰富百姓“菜篮子”
  制图 寇 博
  核心提示

  从“蒜你狠”、“姜你军”到“包菜滞销”……近年,全国蔬菜价格大起大落,流通环节过多导致物流成本过高被认为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为使市民吃上廉价放心菜,同时保障菜农的利益,市农业局近日组织我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超市负责人进行座谈,建立“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市”(以下简称“农+超”)的合作模式。

  1 “农+超”占农超对接主导地位

  市农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农超对接,即农户和商家签订协议,由农户向超市、便民店等直供农产品的新型产销模式。作为农超对接模式之一,目前我市蔬菜直销店已超过10家,由于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菜价相对较低,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但受店面成本等因素影响,蔬菜直销店覆盖面仍较小。“农+超”合作模式则占农超对接主导地位。

  2 “农+超”实现多方共赢

  丹尼斯洛阳地区生鲜采购部负责人介绍,他们的蔬菜供应主要来自偃师、孟津、宜阳和洛龙等县(市)区。2008年之前,各分店单独从蔬菜批发市场进菜,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费。如今,由采购部统一到田间地头直接向菜农收购新鲜蔬菜,减少了中间环节,不仅蔬菜价格平均比市场上便宜0.2元,而且保持了蔬菜新鲜度。

  孟津送庄“送驾庄”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目前有菜农200多户,蔬菜种植面积1300多亩。该合作社负责人说,合作社成立之前,村里60%以上的农户将菜拉到市区批发市场销售,加上运输、交易费等,每次成本需约100元。如今合作社与超市对接,超市定期到村里直接收购蔬菜,菜农们不用为销路犯愁,也降低了成本。

  3 “农+超”还存在“硬伤”

  “农+超”合作模式在我市已初具规模,但其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硬伤”:

  随着我市城区范围不断扩大,蔬菜供应压力随之增加。今年6月底,全市在田蔬菜共计19.16万亩,预计7月可上市蔬菜为13.06万吨,本地菜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如中原农贸市场每天购进50多万公斤蔬菜,其中外地蔬菜占了六七成。

  菜农种植随意性大,“别人种啥我种啥”现象较为普遍。我市某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说,由于农户种植的蔬菜品种太杂,一些品种上市时间与市场脱节,使得某些蔬菜品种在产量上达不到市场需求,从而影响了超市收购的积极性。

  4 发展标准化、订单式生产

  针对这些问题,市农业部门建议: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逐渐将分散的菜农、蔬菜基地纳入专业合作社管理,按照市场需求统一育苗、统一生产、统一销售,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品质,实现“农+超”合作模式的效益最大化。

  发展订单农业。引导超市与种植户签订供销协议,实现订单生产,使农超对接从临时性、季节性发展到长期稳定对接,以避免出现菜价“过山车”现象。

  提高对接质量。加快制定蔬菜产品流通标准,推行蔬菜产品分级包装和标志,规范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提高蔬菜生产标准化水平。

  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蔬菜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支持超市和合作社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

  完善信息发布。市农业部门将及时收集并通过洛阳农业信息网,向蔬菜种植基地、合作社、超市及时发布我市主要蔬菜品种在田面积、预计产量、上市时间等信息,科学引导蔬菜生产、流通与消费。

  市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农+超”模式发展成熟后,我市将拓宽产销对接领域,将蔬菜对接从超市扩大到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消费群体,对接品种也将向各类农产品全面覆盖。 

  记者 郭立翔 通讯员 金松灿 王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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