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教育部日前发文,明确提出十项措施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这十项措施主要围绕信息公开和招生管理两个方面,具体包括:
——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完善诚信承诺机制,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或企图。
——完善审核公示机制。拟享受高考加分及参加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要为考生和工作人员建立高校招生诚信档案。
——完善违规惩处机制。高校可在其招生章程中对录取考生提出诚信要求,据此决定是否录取诚信档案中有不诚信行为记录的考生。
——加强招生考试管理。
——提升招生考试服务水平。
——创新争议解决模式。鼓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申诉受理和争议仲裁办法,有效化解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