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松战 胡越)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主持召开2011年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工程建设监管等工作。
市领导田金钢、陈凤辉、杨萍、史秉锐、王敬林参加会议。
根据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市有关部门起草了《洛阳市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洛阳市工程建设市场诚信监管暂行办法》。会议经讨论研究,原则同意上述两个《办法》。
根据两个《办法》的要求,今后,我市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及相关监管部门,要依规对工程建设信息进行采集、审核、发布、更正和使用。工程建设信息包括九大方面,即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管理、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矿山权审批和出让、城乡规划监管、工程建设实施和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监管、环境保护监管和其他相关信息,由各责任单位以项目为单位,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在我市工程建设市场建立准入清出和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各监管责任单位对各自所监管的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档案,按照权限和职责对在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日常监管,收集、审核、记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并记入信用档案,认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良好行为、不良行为,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分为3个等级。
会议研究了《关于实施龙头型工业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