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7月31日电(记者 郭久辉)“交30元参加新农合,一场病报销了10万元!”2011年6月底,56岁的长葛市老城镇大赵村村民赵京宪,因冠心病住院手术,花去医疗费27.23万元,新农合为其支付了10万元补偿款。他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新农合,这样的大病根本看不起。”
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河南省从今年1月将新农合大病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以来,像老赵这样得到10万元最高限额大病补偿款的参合农民,全省已有26名,而10万元的最高补偿标准是全国最高的。
从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起步以来的8年间,河南省5次提高新农合补偿保障水平。最高补偿限额在2003年时只有5000元。目前,参合农民在河南的乡、县、市、省四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已达80%、70%、65%、65%。
补偿保障水平的提高与筹资水平不断提高有直接关系。2003年起步时,人均筹资水平是3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贴20元;到2011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23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仅缴纳30元。在财政补贴的200元中,河南地方财政每人补贴92元,2011年,河南省财政为新农合补贴达71.8亿元。
不仅如此,2011年起,河南省还率先全面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凡农村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6个病种,新农合加医疗救助,患儿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个人只需支付10%的医疗费用,极大地减轻了患儿家庭的负担。截至目前,全省共救治重大疾病患儿845人次,发放补偿资金484.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