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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酒示范企业(店)” 首批评选开始评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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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放心酒示范企业(店)” 首批评选开始评定验收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于近期开展的首批“洛阳市放心酒经营示范企业(店)”创建评选活动已进入实地评定验收阶段,经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店)已开始接受评定验收。

  活动自6月15日正式启动以来,全市各县(市)区已初步筛选出10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店)。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整个评选活动已进入实地评定验收阶段。近两日的现场检查表明,大多数企业(店)能够按照要求规范经营,但也有个别企业(店)存在以下问题:企业(店)未将相关证照按规定悬挂在墙上;未在显著位置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未建立购销台账或购销台账不完整;缺少《酒类流通随附单》或《随附单》填写不规范;缺少供货商有效证件复印件或检验报告。

  评选组委会将于8月底通过媒体对当选企业(店)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不良反映的酒类经营企业,将颁发由市酒业协会命名的“洛阳市放心酒经营示范企业(店)”标识牌。同时,当选的企业还需与市酒业协会签订诚信协议书,承诺合法经营、诚实守信。

  据介绍,“放心酒经营示范企业(店)”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监控并每年进行年检,一旦发现入选的商家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则取消其“放心酒经营示范企业(店)” 称号,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记者 王蕾 实习生 刘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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