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我市在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时提出: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再就业1.6万人。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4050”人员等群体自主创业,进一步掀起全民创业的高潮。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并通过多项政策的扶持,帮助各类人群创业就业。
创业就业 稳步推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我市创业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8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825,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17.5万,分别完成省定目标的64.4%、88.9%、81.8%、87%。我市上半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亿元,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7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
上半年,我市筹集资金约7000万元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和扶持就业困难群体。对7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共计66万元的社保补贴,协调税务部门对自主创业的568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减免税收66.5万元。
多项举措鼓励创业就业
为完成“下半年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的目标任务,帮助各类人群创业,我市已出台多项鼓励措施。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人员,均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另外,对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诚实守信且享受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自主创业者取消反担保。
在税费缴纳方面,各类创业人群也可享受优惠。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自主创业的“4050”人员,可享受工商管理费、卫生费减免等政策,并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对于吸纳“4050”人员就业的,我市有相应的政策扶持用工单位。例如,个体户招收一名“4050”人员,每年免税8000元(招收多人不累计免税);企业录用“4050”人员,每用一人每年可免税4000元。用工单位招收“4050”人员,可相应减免用工单位行政性收费,还可由国家补贴用工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用。
继续出台优惠措施推动全民创业
“未来我市将进一步掀起全民创业高潮,激发广大群众的创业热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充分发挥在全民创业中的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更多优惠措施,推动全民创业向纵深发展。
另外,我市还将加强对相关鼓励、扶持政策的落实,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等,进行免费创业培训。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继续加大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发挥好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延续和充实政策内容,确保在年底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的目标任务。
记者 王蕾 实习生 刘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