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松战 胡越)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主持召开2011年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等工作。
市领导吴中阳、田金钢、胡广坤、杨萍、史秉锐、李国刚,洛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邬晓芒参加会议。
我市于2009年8月启动试点工作,目前偃师、栾川、吉利、洛龙、宜阳、嵩县先后获得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资格。其中,偃师、栾川、吉利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开通了“省—市—县—乡”四级业务专网,截至7月底参保人数64.75万,参保率超过95%;洛龙、宜阳、嵩县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四级业务专网建设将于近期启动。
会议提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关系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方式筹措资金;尚未开展试点工作的其他县(区),要尽快开展调研工作,做好财政补助资金测算及预算编制工作,尽快早日启动;今年年底前,要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会议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建议: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具体内容有9项,包括将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提高至12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等。(详见02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