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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社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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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家中“两联契”捐给博物馆
  陈女士家中的“两联契”。
  本报讯 因老宅拆迁,伊滨区诸葛镇方楼村的陈女士在整理物品时翻出了一些老地契、房契等文书。了解这些文书的价值后,她将这些物品捐赠给洛阳民俗博物馆。

  陈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时称,老宅要拆迁,前不久整理物品时,她在夫家奶奶先前居住的房子内发现一个铁盒子,里面装满了类似文书的物件。“文书上面的字不少都是繁体,应该有些年头了。”陈女士说,希望专家来鉴定一下,如果有价值,就捐给博物馆。

  12日下午,记者跟随洛阳民俗博物馆副馆长田国杰一行来到陈女士家中。由于曾被雨水浇淋,这些文书已受潮发霉,有些还粘贴在一起,字迹难辨。根据文书上的部分内容以及纸张质地,田馆长初步推断这些物件是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地契、房契。

  “这是一份地契,原契和新契粘贴在一起,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两联契’。”田馆长拿着其中一份物件解释,原契是光绪十五年(1889年)的,新契则是民国三年(1914年)的,政权更迭,土地所有者需要拿着原契到新政府认证,认证后将新颁发的地契与原契粘在一起,便形成了这种“两联契”。

  至于地契的所有者是谁?和陈女士有何关系?田馆长表示,得先对这些地契、房契进行特殊处理,待粘贴在一起的纸张相互剥离后,才能断定文字的具体内容。

  即便如此,田馆长对这些地契、房契的价值予以肯定。他说,这些文物对于研究清末民初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具有一定价值。

  随后,陈女士将这些文物无偿捐献给洛阳民俗博物馆。

  见习记者 杨凤轩 记者 王子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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