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深入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水务局、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保护水资源、打击河道非法采沙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目的是通过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水资源秩序,维护“水系为韵”,确保防洪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三、专项整治工作2011年8月4日启动,2011年12月31日结束。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无证取水,拒不缴纳、拖欠缴纳、少缴纳水资源费,未报批用水计划,未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非法建设取水设施,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侵占、毁坏水工程,非法采沙,占用行洪河道危及防洪安全,在河渠、水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查处;对暴力抗法和严重阻碍执行公务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四、市水务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洛阳市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五、洛阳市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配合,并接受工作人员的调查统计。
六、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该自觉遵守保护水资源的有关规定,在对照自查的基础上,于2011年9月20日之前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七、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有关情况请登录www.hnlysl.gov.cn查询。
咨询电话:63332536
洛阳市水务局举报电话:60691900 60691901
洛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63133333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