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8月17日电 (记者 张勇)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的妻子、儿子、女儿、女婿等4人,17日因伪证案被台湾“最高法院”判刑定谳。其中,陈妻吴淑珍被判刑9个月,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以及儿子陈致中均被判刑3个月,陈幸妤获缓刑2年定谳。
据了解,台检方2006年在侦办陈水扁“公务机要费”弊案时,吴淑珍教唆3人向检方作伪证。
台“最高法院”17日判决称:鉴于陈幸妤囿于母女亲情而触法,且丈夫赵建铭也涉案,子女尚幼需要照料,因而给予缓刑。而吴淑珍另因“公务机要费”等弊案遭控贪污,并有部分遭判刑定谳;陈致中因涉及洗钱,目前仍在审理;赵建铭的“台开案”也在缠讼中,因而不给吴淑珍、陈致中、赵建铭缓刑。
根据岛内有关规定,判刑6个月以下的轻刑被告,经检察官同意可选择以社会劳动代替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