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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版:健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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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相克” 只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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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本期关注
“食物相克” 只是个传说
  “食物相克”说由来已久,“相克”的食谱五花八门,比如“豆腐蜂蜜同食致耳聋,海带猪血同食会便秘,土豆香蕉同食生雀斑,芹菜兔肉同食脱头发,番茄绿豆同食伤元气”。近日,中国营养学会、北京中医药大学的专家对此进行了解析。
  所谓的“杀人食谱”

  其实不可怕

  在“食物相克”中, 虾与维生素C同食等于吃砒霜的传言甚为典型,被称为“杀人食谱”。电影《双食记》里,一位绝望主妇利用“食物相克”的原理杀人,让很多人吃虾后不敢再吃水果。

  近日,在“食物真的相克吗?——食品安全专家研讨会”上,中国营养学会常务理事、北京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所主任医师徐筠说,按照“食物相克”之说,鱼类、贝类等海产品食物中的砷含量较高,一般为无毒的五价砷,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即可转变为三价砷(俗称砒霜),人口服5毫克~50毫克即可中毒,致死量为60毫克~200毫克。

  但是,相信“食物相克”说法的人,忽略了两个重要前提:10公斤海鲜才含有1毫克的砷,使之发生反应的维生素C的量,必须大到一次性摄入600毫克~1000毫克。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欲满足600毫克的维生素C摄入量,需要至少吃苹果30千克、梨10千克。此外,化学反应需要一定条件,比如温度和催化剂,而人体的温度很难达到生成三价砷的条件。

  我国生物化学和营养学研究的先导者之一郑集教授,曾对“香蕉与芋头”、“花生与黄瓜”、“蟹与柿子”等14种传说“相克”的食物进行实验,他首先用动物实验,最后亲自食用,结果证明这些食物均无“相克”现象。

  理论上可行的化学反应

  不适用于人体

  中国营养学会名誉理事长葛可佑说,食物中的营养素互相作用进而影响人体吸收是事实,比如,菠菜中的草酸可降低食物中钙的吸收。可是,如果你早上喝了牛奶,菠菜到了肚子后一样会沉淀牛奶中的钙。再比如,西红柿煮熟吃比生吃营养价值更高,因为会大量增加抗癌和抗衰老的番茄红素。西红柿加油脂煮熟后,所含的维生素A和胡萝卜素等脂溶性维生素得以溶解,这样人体才能吸收。但人们吃进去的西红柿从消化吸收到排泄需14个~16个小时,生西红柿在肚子里也可能和别的菜中的油结合。所以在生活中,不要把吃搞得那么复杂。人体不是实验室的试管,加上胃肠液的作用,理论上可行的化学反应,在人体内绝不是“1+1=2”。

  实际上,在烹饪的条件下,食物成分之间发生的反应都很简单。很多时候,仅仅是有一些食物成分之间能够发生反应,生成的产物不能被人体吸收而已。这些不能吸收的东西随着肠道排出去,可能会影响某些营养成分的吸收,但是,并不会像传说中的那样,成分的重新组合会导致有毒物质出现。广为流传的“食物相克”中,还没有发现一种是真能产生毒性的。

  中医的食物“相反”

  不等于“相克”

  按照中医理论,所有食物都分寒、热、温、良,其共同作用于人体可能会发生一些副作用,被叫做食物“相反”。比如,螃蟹是寒性的,柿子也是寒性的,如果虚寒体质的人同时吃了这两个寒性的东西,容易引起腹泻。但食物相反不是食物本身“相克”,而是与人的体质等个体因素相关,“食物相克”导致疾病、死亡之说并不科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系主任林殷教授认为,我们看到的文献记载中,有一些食物放在一起吃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这反映了古人对食物营养和食物安全艰难的探索。但在现代医学的前提下,就不应该再盲目鼓吹“食物相克”了。

  有专家认为,“食物相克”之所以流传,有两种可能:一是历史上有些事在当时不能被很好解释,如有些人吃了被污染的食物后发生中毒;二是也与人体质特殊、过敏有关。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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