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5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1年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总计300亿元。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的三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十三期期限为1年,年利率3.85%,最大发行额为60亿元;第十四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58%,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第十五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6.15%,最大发行额为90亿元。
本次发行的三期国债发行期为2011年9月10日至9月23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三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