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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专业调委会构建矛盾“缓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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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市司法局:专业调委会构建矛盾“缓冲区”
  本报讯 近日,在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我市某医院代表与患者达成协议,这起持续两个多月的医患纠纷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因企业改制、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劳动社保等问题引发的带有行业性、专业性的矛盾纠纷量多面广,呈不断增加之势。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市司法局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陆续成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独立的第三方介入调处,给矛盾双方设置了一个“缓冲区”,将行业矛盾纠纷化解在本部门、本系统。

  2009年,我市率先在全省试点成立医患纠纷调委会,聘请医疗界专家、律师和退休老干部等,独立调解医患纠纷。医调委成立后,一方面把医院工作人员从繁杂的纠纷调解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腾出更多精力从事主业;另一方面由于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也深得患者的认可。“两年来,凡是通过人民调解员调处的医患纠纷,无一出现信访现象。”人民调解员杨彦琦说。

  我市进行医调委试点后,又陆续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劳动用工、购物消费、社会保障、建筑工程、企业改制、土地资源等19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成立行业调解组织。今年上半年,全市各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596起,涉及35791人,调成16952起。

  “化解社会矛盾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整合各部门的资源才能形成合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负责人说,我市正在开展的“大调解”活动,就是要将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积极探索跨单位、跨行业、跨区域的联合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李东慧 张要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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