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监督法》、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4家单位开展工作评议。
评议内容有: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四)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市人大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为保证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经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8日起至2011年10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及有关材料登载在洛阳人大网(网址:http://www.lypc.gov.cn)。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lyrdgzpy@126.com,通讯地址: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督查科,邮政编码:471023。
特此公告。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