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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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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洛龙区六十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每月可多领二百八十元“养老金”——
“老有所养”不再遥远
  编者按

  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是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的坚强力量。在推进“六加一攻坚战”进程中,基层一线更是涌现出很多好做法、好经验。本报今起推出“福民强市看一线”专栏,记者将深入一线采访,聚焦基层喜人变化,展现基层新的风貌,敬请关注。

  如今在洛龙区,凡是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每月可以领取政府补贴455元,其中每月的280元是今年新增的。这意味着老人们每月的日常生活基本有了保障。

  家住开元办事处龙瑞A区的张秋望,是原古城乡夜叉磨村的被征地农民。昨日,我们在老人家里看到了他特别“珍藏”的一本存折,这本存折上有笔2240元的存款。

  老人说,这2240元是政府补助给他今年前8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聊起以后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时,老人忍不住咧开嘴乐了,“我们这些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更有保障了!” 

  随着新区建设的快速推进,为满足各项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洛龙区的许多农民腾出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从2009年开始,洛龙区就把70周岁以上失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全部纳入政府保障范围。今年开始,该区又将这一范围扩大到60周岁的老人,使3.2万多名老人受益。

  为进一步完善居民养老保障体系,今年年初,洛龙区又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所有在2003年新区开发建设以后,因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使人均占有耕地不足0.3亩的村庄,村民60周岁以后每月可领取280元。在8月的首次集中发放仪式上,同张秋望一样,洛龙区首批26个行政村的4754名老人享受到这项待遇。

  张秋望和他的老伴都已年过6旬,每人每月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有280元,养老保险金也各有175元,老两口每个月能领到910元。“我们每个月花销不多,这些钱已足够日常开支了。”他说,儿女们通过政府组织的培训学到了一些技术,现在都干起了小买卖,一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好。

  “基本生活保障金这项政策将覆盖1万多名老人。”洛龙区就业安置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年底前洛龙区将建立动态数据库,对辖区老人做到应保尽保,届时,“老有所养”将不再遥远。

  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田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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